将设立总额为290万元的标准创新贡献奖
本报太原7月13日讯(首席记者 崔晓农)近日,省质监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山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我省将设立总额为290万元的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标准项目奖的标准起草人,列入山西省各类职称评审奖励范围。
标准创新贡献奖是为鼓励在标准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标准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而设立的。每两年申报一次。一等奖10个各奖励10万元、二等奖20个各奖励5万元、三等奖30个各奖励3万元,总计290万元。此举在山西省标准化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
山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标准项目奖的奖励范围是:实施2年以上的本省地方标准;实施2年以上的本省团体标准;按规定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并实施2年以上的本省企业标准。一等奖的标准是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创新性比较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有较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