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人居环境 整治污水垃圾
本报太原8月27日讯(记者 张剑雯)为深入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行动。8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方案》。
省政府要求各地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污水垃圾治理建管效能;加大政府投入,开征并足额征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及时足额拨付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严格监督考核,强化日常管控,对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各级政府对污水垃圾治理行动建立定期巡查、情况反馈、进展通报、挂牌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