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企业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的情形有哪些?
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分以下情形处理:
(1)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
①因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需要,由特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参与增资;
②因国家出资企业与特定投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或利益共同体需要,由该投资方参与国家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增资。
(2)经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
①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指定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子企业参与增资;
②企业债权转为股权;
③企业原股东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