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审批机构应审核哪些文件?
答: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的企业增资行为时,应当审核下列文件:
(1)增资的有关决议文件;
(2)增资企业案;
(3)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的必要性以及投资方情况;
(4)增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仅提供企业审计报告:增资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国家出资企业增资的。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对其独资子企业增资的。增资企业和投资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的;
(5)增资协议;
(6)增资企业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证);
(7)增资行为的法律意见书;
(8)其他必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