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山西省对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进场制度提出哪些要求?
答: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资【2016】64号)规定,省属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应在省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切实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则规范,操作透明”的原则,严格落实进场交易制度,促进企业国有资产“阳光交易”。文件重申,山西省国资委目前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为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
服务热线:0351-7218393 7218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