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一大早,省城太原上班出行的市民都会发现外面的能见度特别低,眼前一片雾蒙蒙的看不到远处,感觉要下雨似的。对于这样的天气,很多市民都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大街上戴口罩的明显增多。
早在10月31日,太原市就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蓝色(四级)响应。
根据太原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从10月31日起,未来36小时(10月31日20:00—11月2日8:00)太原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
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10月31日下午开始,太原空气质量转差,达到了Ⅴ级重度污染的水平。一直到11月1日上午11点30分时,空气质量仍处于重度污染。预计到11月2日中午时分,有西北风过境,空气质量可能会开始有所改善。
据了解,此次重污染天气的形成主要是两方面因素。一是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污染物都累积起来了;二是进入冬季采暖期,虽然政府之前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煤改气、煤改电、交通管制等,但进入冬季采暖期的污染物排放量明显比非采暖期的排放量要大。
对此,太原市立即采取一系列应急响应措施: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对纳入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各县(区、市)政府和督导检查组加强对蓝色预警管控企业督导检查,确保减排措施执行到位;加强城市重点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清扫保洁,增加清扫保洁次数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企业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增加施工场地工地、企业堆场洒水频次,企业内运输车辆降低不必要的物料倒运情况;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电力(除燃气和垃圾焚烧发电)、钢铁、焦化、电解铝、镁冶炼和化工行业企业停止使用汽车(不含清洁能源汽车)运输原料、燃料;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发电企业,减少燃料运输、上料、清灰等,提高末端处理设施巡查频次,保证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稳定正常,稳定达到超低排放;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检查。
与此同时,太原市提出建议性减排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拒绝露天烧烤。同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本报记者 张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