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日讯(记者 王波)记者日前从太原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该市对“散乱污”企业持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2290家,累计取缔1758家,取缔率达到76.8%。
据介绍,太原市将加快对“散乱污”企业全面清理取缔。按照规定,从10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散乱污”企业的,纳入环保督察问责范围。在整治过程中,太原市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剩余的“散乱污”企业,依法采取分类处置的办法进行整治,一是对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确保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二是对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被环保核查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严处理;三是对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升级改造,使其达到环保要求。依照相关要求,升级改造完成并经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凡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