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我省将评选“三八红旗手”和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注重向生产和服务一线倾斜
  本报太原11月19日讯(记者 齐泽萍)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开展2017年度山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山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其中要表彰150名“三八红旗手”以及150名巾帼建功标兵。
  省人社厅、省妇联明确了今年“三八红旗手”的评选条件:一般为18周岁以上山西省境内的女性公民;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等。
  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积极响应全国妇联“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三五’”号召,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创优意识和行动。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等。
  我省明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副厅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副厅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山西省“三八红旗集体”。同时,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将注重向生产和服务一线的劳动妇女和集体(班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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