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在太原召开

  本报太原12月1日讯(记者 贠娟绸)今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5日在太原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2017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18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山西省省长、副省长;选举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山西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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