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减排措施不低于橙级
本报太原12月7日讯(记者 张剑雯)今天,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2017年第13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要求各市在12月10日0时至12月13日24时期间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并随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加严应急等级,采取更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会商预测:12月10日—12月12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调度令要求各市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13日后如空气质量无持续改善,应急减排措施应继续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