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11日讯(记者 杨素英 通讯员 郭向东)近日,太原市地税局直属七分局积极落实《全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意见》,把国有及欠税企业作为服务重点,安排税务干部分别深入山西省水利机械厂、山西电机制造公司、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太重集团公司等企业,全面宣传《实施意见》的28条措施,与企业逐条对接,现场确认,尽快使措施落地。
据悉,山西省水利机械厂属国有改制企业,根据28条措施中第3条“对国有企业历史欠缴的地方税费,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转增国有资本金”之规定,经双方确认,将历史欠缴地方税费760万元转增国有资本金,全力支持企业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