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试点改革的行政审批事项共97项

  本报太原12月19日讯(首席记者 郝薇)12月19日,我省召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动员会,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意见》以及对推进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根据《山西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这次改革试点地区设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治高新技术开发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等5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期限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1日,试点改革的行政审批事项共97项。
  “证照分离”是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有效途径,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相关负责人介绍,“证照分离”改革的政策性强,各试点开发区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注重统筹推进,推动各项改革同步发展,促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建立评估机制,及时总结形成山西特色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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