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首部关于电梯安全的地方性法规 《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明年元月起实施

  本报晋中12月19日讯(记者 郝光明)12月18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该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也是山西省首部关于电梯安全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八章四十四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明确、综合治理的原则,分别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和安全评估、监督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通过细化上位法要求,填补上位法空白,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对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以及既有建筑增设电梯等社会关注的问题做了回应。
  该《条例》已于2017年8月30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2月1日经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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