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本报太原12月21日讯(首席记者 郝薇)12月21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太原市地税局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行宣传发布。
12月1日,水资源税在我省已经顺利开征。明年1月1日起,我省还将开征环境保护税。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近日,太原市地税局在太原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太原市环保局、太原市水务局密切合作,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建立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形成“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环境保护税征收模式和“税务征收、水利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征收模式。
太原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造环境、促转型”的工作思路,坚持“税负平移”原则,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各项政策,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继续加大与相关部门合作力度,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水青山、实现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