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忻州市的小陆跟记者聊起了他前不久遇到的糟心事。原来,他新买的平板电脑没用几天就出现问题,他想换货,而15天包换期正处于春节假日,假期结束后他去处理,却被告知已超出包换时限。
消费者:三包期是指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小陆告诉记者,他购买的是一台银色ipad mini4,是2月10日在忻州忻府区新建南路附近购买的,花了3198元。
购买时当场开箱验机并调试过,这台ipad的外观、性能、显示屏等都无问题,他还得到7天包退、15天包换、整机1年保修的三包凭证,没想到正常使用没几天后突然出现问题。
“把屏幕按亮后,屏幕底部始终有条线,机器没有摔,无缘无故就出现了问题。”小陆说,由于当时正处在春节假日,考虑到春节放假期间暂停营业,一直没有前往售后处理。
2月28日,他前往售后处理时,被告知这台平板电脑激活时间距现在已经超出换机时限,只能选择维修。
“2月28日确实是我购机后的第18天,但中间还包括春节法定假日的7天,应该是我购机后的第11个工作日,并没超出15天包换时限。”小陆说,虽然最终经过好几天的协商,与商家达成换机协议,但他自己至今也没弄明白,三包规定的包退、包换时限,指的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是否包含法定节假日?
经销商:节假日也算在时间内
记者随后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在《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提到,在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电脑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该规定指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在省城大南门附近销售电子产品近10年的李先生说,换机有效期是否包含节假日,他也不是很清楚,按道理7天内机器若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提出退机,15天内可以提出换机要求,“国家规定的退换机时限,应该是包含节假日的,因为节假日也算时间。”李先生说。
工商局: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处理
在听取了记者的咨询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有关规定指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从字面意思理解,该规定只针对有效期的最后一天,若最后一天不是节假日,那么三包期指的仍然是自然日。
“经营者并非机关单位,对他们来说,不存在工作日和节假日,消费者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现问题后,应当第一时间以各种渠道、各种途径介入事件处理,或找经销商处理,或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拨打产品客服电话,这样也视为消费者已在有效期内采取了维权行为,至于因为节假日或其他原因,企业未能尽到法定责任,那就是企业的过错。”该工作人员说。
对此,省社科院的周洁认为,一般情况下,售后服务在节假日期间也应有工作人员值班保持电话接听,消费者在事件处理中也应注意取证,以便维权,“消费者是弱势群体,通常在类似事件处理中,采取协商和解,以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周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