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每年不仅仅是“3·15”期间,消保部门全年受理的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中,数码家电类的投诉问题都较为突出。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正是由于对“三包”有效期不清楚,从而导致维权困难。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是属于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的产品提供该项服务。
正因为商品在使用过程中都是有损耗的,因此,消费者的使用时间很重要,在维权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时间”这个要素:“7日”为包退期、“15日”为包换期、“三包有效期”以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调换商品,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包”有效期。
记住这些时间要素后,如果购买到的商品有问题,消费者要做到的应是第一时间前往处理。如上文中的小陆,即便是春节假期没有去找售后,只要假期一过完就去,也不会超过15天的包换时限。小陆的运气是好的,如果他遇到的商家死死咬住“15天”这个时间限制,坚持不给他换货,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