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开始 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补助

  本报太原4月17日讯(首席记者 齐泽萍)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开展2018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按照规定,对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补助。
  我省鼓励建设各类科研技术工作站(室)。其中,对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分3年补助到位。对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补助。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20万元。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10万元。
  据悉,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相应基本条件。比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等等。同时还要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比如,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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