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将建省级10个田头市场示范点

  

为实现农产品“存得住、运得出、卖得掉”

  本报太原4月17日讯(记者 樊晋铁)省农业厅4月16日发出通知,将建立2018年度省级10个田头市场示范点,改善我省农产品田头市场“零、散、弱”的面貌。
  农产品田头市场是建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是提高农户营销能力、实现农产品产后“存得住、运得出、卖得掉”的保障,为发展农产品直销和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业态提供支撑。示范点要求,产业集中度较高、产业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市场运行规范、经纪人队伍稳定。
  田头市场主要针对产地蔬菜、水果商品化处理、储存需求明显的农产品;市场辐射范围内生产集中度高,生产主体组织化程度相对较高,已形成良好的市场基础;产业在全国或省内有一定美誉度和知名度。水果田头市场辐射半径20公里以上,辐射带动水果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蔬菜田头市场辐射半径10公里以上,辐射带动蔬菜种植面积3000亩以上。市场以实现产地农产品集散为目的,具备预冷(冷藏)、分选、加工、包装、配货和检测、交易信息等功能。场地交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冷藏(保鲜)库容100吨以上,20吨以上车辆可进入场内。田头市场产权清晰,管理机构健全,交易秩序良好。田头市场运营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市场有5人以上经纪人队伍,与田头市场形成销售网络。
  申报采取县级筛选,市级审核,省级命名的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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