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28日讯(记者 王蕾)省统计局今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061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6356元,同比名义增长11.8%,增幅比上年加快8.1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1547元,同比名义增长12.0%。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0.6%。
分市看,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前3位的市分别是太原市71026元、晋城市60647元、吕梁市58826元;排后3位的市分别是忻州市50992元、运城市53588元、临汾市55008元。最高和最低的市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39:1。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80556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7870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7582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0961元,住宿和餐饮业31030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8547元。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