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晋周刊

房地产广告最强监管风暴来袭

  今年以来,《新广告法》实施,对一些房地产领域惯用的噱头性用语限制使用,并把“国家级、最佳、第一、唯一、优秀、顶尖、全国首家”等绝对性用语也被划定为禁用词。根据《广告法》规定,房地产营销广告常见的一旦逾越的宣传红线,就可能面临最低20万元的罚款。
  尽管如此,房地产商依然频频触犯红线,有的玩文字游戏,有的打擦边球,处处存在的消费陷阱,让购房者防不胜防。
  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7年,共受理投诉726840件,涉及老百姓“住”方面的投诉占比4.5%,其中房屋质量、虚假宣传等成为房产投诉中的突出问题。
  据悉,住建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门,从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之一就是虚假房地产广告。
  以工商部门为例,对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前所未有。他们举一反三,加强执法联动,对重大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协调房管部门在调查期间暂停项目预售许可及网签资格。同时,加强广告监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广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些地区的工商部门重拳整治,予以重罚。尤其是加强了广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不断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加强机场、车站、公交、地铁等重点区域广告管理,督促广告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审查责任,规范广告发布活动。
  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在看到房地产广告时候,应查看其房地产销(预)售证编号,并核对真伪。其次,购房是消费者个人乃至家庭的一件大事,应主动了解项目位置、道路交通、周边设施、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不能偏听盲信。 (郝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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