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26日讯(记者张剑雯)针对2019年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月24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市、县(市)建成区严禁燃煤旺火。各市要加强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禁燃禁放的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减轻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据了解,根据《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规定:从2018年起,城市建成区和县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省大气污染防治办要求各市做好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应急值守,根据预测预报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和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错峰生产、散煤治理、机动车管控、工地扬尘控制等秋冬防火措施有效落实;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烧燃煤旺火,保障群众过一个祥和、绿色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