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深度报道

35项内容贯穿非煤矿山安全检查

  日前,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并根据正常建设、生产和长期停产停建的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和选矿厂的不同情况明确了35项具体检查内容。
  此次重点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落实”情况,即落实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责任、制度和组织保障责任、安全生产投入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职业病防治责任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隐患问题整改的督办力度,对集中检查期间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要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由各市安监局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并责令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已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企业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集中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无证或证照不全、无资质施工、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生产建设、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要停止生产经营建设,依法分类处置,并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每一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都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切实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本报记者 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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