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市县新闻

出台“十八条”措施

浑源全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本报大同2月18日讯(记者 翁剑 通讯员 韩玉娟)近日,浑源县结合实际,出台了《浑源县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十八条”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和保障。
  “十八条”措施主要围绕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创新、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完善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加大民营企业金融支持、降低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优化完善环评服务等方面制定。
  第八条“拓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明确规定,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鼓励民间资本创办具有国内外领先医疗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对凡获得国家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的民营医院,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第十二条“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明确规定,对进入山西民营企业100强、山西民营企业制造业30强的,县财政分别予以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在两榜单排名前10的企业再奖励10万元。对新取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第十三条“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明确规定,对民营企业引进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高精尖”人才到浑源县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经审查合格,给予30万元奖励资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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