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8日讯 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2018年度,全省优秀天数同比增加7天。
据了解,2018年,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完成年度目标;优良天数比例(59%)虽未达国家考核目标(70.4%),但同比增加7天,重污染天数减少3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10.8%。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8.9%和14.76%,完成年度减排任务,这就是全省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另外,国家考核我省的58个地表水水质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34个,比国家考核要求多3个断面;劣V类水质断面13个,虽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10个断面),但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5.94%和15.1%,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相对保持稳定,点位达标率为97.57%,好于全国平均水平(83.9%);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预计可完成年度下降3.9%的目标。同时,全省全年共发生15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