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17日讯(首席记者 贠娟绸)1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自即日起,《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月10日。
经济林产业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于一体,是建设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的最佳结合点。开展经济林立法,对加快乡村振兴、服务脱贫攻坚、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草案)》。初审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对草案进行了修改,拟提交2020年3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社会各界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是发送电子邮件至sxrdfgwfgec@163.com;二是寄信至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邮编:030073,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经济林发展条例草案征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