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生态是近年创新政策领域逐渐兴起的概念,是一个地区通过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体现。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优化创新生态,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新修订的《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实施。
“我认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大力宣传《条例》并贯彻落实好《条例》乃是打造创新生态的战略之举。”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放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完善各类平台发力
要紧盯“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张放陶认为要依靠重点实验室等,采用揭榜制研发科技成果;通过中试基地、开发区孵化器等,熟化科技成果并进行工程化、产业化试验;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技术市场等,完善科技成果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定价机制,完成科技成果的推介对接,努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转化率低的问题。
“要搞好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张放陶表示,要制定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及示范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技术市场、开发区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中心、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星创天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内的“十四五”创新平台发展规划,具体内容为指导思想、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要出台或者修订具体的认定、管理和支持办法。
从补齐科技金融短板发力
近年来,国家出台有关政策,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也有不少成功经验,张放陶认为,我省应对表、对标,尽快出台《山西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实施意见》,内容包括:
建议支持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大显身手。支持银行在开发区设立科技支行。推动各银行业机构对科技支行实行单独的信贷管理与考核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设置科技支行的授信审批权限,建立完善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特点相适应的贷款评审、风险定价、尽职免责和奖惩制度。
推出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投保的企业或个人,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若遭遇失败,可按合同约定获得人员薪酬、材料费、设计费等研发费用和关键设备损失费用的赔偿。
建议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省人民政府设立规模为8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包括: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出台《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办法》。
建议用风险补偿支持社会资本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出台《山西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对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和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投资损失,由省财政分别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开展天使投资人培训、天使投资案例研究、发布行业报告等天使投资公共服务活动。
从人才培养和激励发力
“省科技厅可以整合资源举办技术经理人培训班。由于技术经理人服务范围覆盖整个技术转移全流程,需要掌握的知识众多,故培训时间至少应在一个月以上。考核通过后颁发结业证书,作为技术经理人资格的依据。”张放陶认为应该培养技术经理人队伍。
他建议逐步下放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最近修订的《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下放了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此外,一些发达地区也在探索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我省也应积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将转制科研院所混改作为推进国企混改的重要抓手。推动建立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机制,规范科技成果价值评估。
从政府采购和形成标准发力
张放陶建议用政府采购引导科技成果转化,出台《山西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认定、奖励和补贴实施办法》,建立认定专家数据库,启动认定工作。
他建议用形成标准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作为山西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出台《山西省关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信息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加大对标准研制专项课题的财政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