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刚结束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草案)》时,如何发展好经济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经济林产业是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于一身,融一二三产业为一体的生态惠民产业。经济林发展,我省有一定基础。经济林发展能够推动解决我省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资源方面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仁和说,“建议在经济林高质量发展和切实保证经济效益良好方面再增加一些笔墨。”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成锡锋说,经济林的属性是“经济”二字,所以经济林的发展一定要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要按照问题导向,针对果品质量低,生产规模分散、形不成规模,采收和采后管理薄弱,林种产品同类化,市场营销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梁若皓说,山西山多平地少,两山夹一川,建国以来就在绿化栽种。经济林发展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一条路径,一个具有山西特色、能解决山西问题的具体措施,应该适时更新换代。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联辉认为,经济林种植受气候气象影响较大,是有一定风险的,除了投保外,还可以探索期货式预售拍卖的方式,采购方按预估价事先向农户支付费用并承担相应风险,而农户只要专心搞好种植就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跃钢说,经济林发展的问题需要从巩固脱贫攻坚的角度考虑,脱贫攻坚后转向乡村振兴发展。经济林发展是防止返贫、促进农业持续增收的主要举措。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董岩认为,经济林问题涉及人才、管理、品种、销售等各个环节,我省的经济林规模很大,但质量不高。建议在人才培养上加大力度,用技术来支持我们的产业,保证品种优良。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玉程说,建议条例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把生态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
本报首席记者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