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晋周刊

汾河美起来了

  • 美丽的汾河水(省城段)

  •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作出了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指示要求,今年视察山西时又做了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
      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这也是《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最新报告。报告显示:汾河“水量丰起来”了,水质进一步改善了,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提高了……

    连续第三年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在前几年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去年以来,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林武连续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向全省发出了全面整治水污染的总动员,并亲任双总河长,建立了党委、政府双总河长体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省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后,由两个副主任分别带队,集中5天时间,对吕梁、忻州两市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具体落实情况、主要法规制度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实地检查。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对《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的执法检查。
      期间,他们深入交城、文水、汾阳、孝义、静乐、宁武6县(市),实地察看了17个单位及项目,随机抽查23个点位并发放百余份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2次,广泛听取基层代表、相关单位及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委托太原、晋中、临汾、运城4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就贯彻实施《条例》来看,各地各部门围绕法规条款,认真落实责任,《条例》实施取得显著成效,推动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又有突破性进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说。

    水量丰起来了,水体环境改善了

      《条例》第二十六条对流域水量做了具体规定。几年来,围绕“水量丰起来”,省政府通过已建成的万家寨引黄工程、沁河和川引水枢纽、北赵引黄连接段工程向汾河干流持续补水。现在,汾河水量已经丰起来了。
      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向汾河水库调引黄河水3.23亿立方米,较2019年度增加25%。截至目前,已累计调引黄河水12.19亿立方米。现在的汾河生态水量大幅增加,基本保障了汾河干流枯水期生态流量不小于15立方米/秒,结束了汾河多年断流的历史,有效实现了汾河基流稳定。
      与此同时,水体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2017年之前,汾河干支流上13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有8个常年为劣Ⅴ类水质,汾河流域主要城市黑臭水体33个,城镇污水与工业废水占河道径流90%以上。为此,《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专门对水质做了明确的规定。
      今年以来,围绕到2020年消除国考劣Ⅴ类断面总体目标,省政府建立了“159”工作机制,推进9项重点治理任务,汾河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国家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月-6月,汾河流域13个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水质,较历年同期减少8个,汾河全流域水质实现了历史性改善。

    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提效改造,出水水质均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提高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为有效实现《条例》提出的综合治理要求,省政府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每年安排管护补助资金1.56亿元,2519万亩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累计建成保护区达16处,建设湿地公园26处;实施汾河流域省级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257项,市县级水污染治理工程984项;新建污水管网1709公里,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1319公里,新增处理规模54万立方米/日;建设49处水质、水量自动化监测设施;累计建成1236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投入178.5亿元进行汾河治理,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提效改造,出水水质均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25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已全部按规定完成集中水处理设施建设,沿汾35个重点镇、846个村庄全部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与此同时,几年来,围绕“风光美起来”的规划总目标,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多部指导性文件,今年又印发了《汾河流域生态景观规划(2020-2035年)》,明确提出,将在15年内投入870多亿元进行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和城市环境建设;按照规划要求,目前,13.5公里先行示范段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以上,年内将可实现主体完工;总投资29.43亿元,涉及太原、晋中、吕梁3市6县(市)的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今年年底将全面开工。
      在太原城区,汾河沿岸全长33公里的城市景区建设已初见成效。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期间,专程来到汾河太原城区晋阳桥段察看生态环保和污染治理情况,并予以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如今锦绣太原的美景正在变为现实。”

    从九个方面加强工作,解决问题

      报告还显示,在《条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比如,部分市县干流入境水量减少,支流补水量不足,尤其是沿汾粮食主产区,灌溉面积任务大,用水时间集中,灌溉期基流保障困难较大;汾河流域各市县均不同程度存在雨污水混接、错接等因排水管网不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不稳定导致生活污水入河的问题,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问题还没完全解决,汾河源头治理矛盾叠加亟待破解,等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当前,重点落实9个方面工作:要切实保障汾河基本生态流量,大力实施汾河生态补水,全面压实生态补水责任,将汾河上、中、下游生态基流维持在20个流量作为基本标准;以河流基本生态流量为重要考评指标,进一步落实汾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科学制定水量调度方案,分河段、分时段统筹调度流域内生产、生活、生态用水。
      同时,要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建立城市初期雨水、城镇生活污水等再生水回用于工业用水机制,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控;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严格执行污水排放相关规定,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继续加大城镇生活污水系统治理,年内完成汾河流域内接近满负荷或处理能力不足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年底前,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要达到90%以上;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年底前实现沿汾各市县城镇雨水合流制管网占排水管网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7%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5%以上;加强对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堤外3公里范围内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村庄的生活污水整治,严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严格管控农田灌溉退水入河;相关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全面实施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工程建设,加快13.5公里先行示范段主河床整治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建设进度,扎实推进百公里以外干支流项目实施,保证汾河生态景观规划全面落地。

    本报首席记者贠娟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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