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丘县始终把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力度优化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效果。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该县按照“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标准,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取缔5家“散乱污”企业。持续推进县城扬尘污染治理,加大对县城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力度,建筑施工工地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加大清洁取暖改造力度,努力做好“煤改气”用户改造工程。同时,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对10个入河排污口采取保留、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整治。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将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与“清河行动”等相结合,同步推进,加强巡查及管理,对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强化水污染防治。 (杨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