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4”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灵丘县委依法治县办按照中央、省、市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及时制定活动方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从11月30日至12月6日,组织全县各单位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真正深入人心。
活动期间,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通过短信平台发送5条宣传短信,共5000人次接收。在县政府、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学校等张贴“12·4”宪法宣传挂图6份。县城街道90余家商铺在各自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 (马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