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投资理财

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申请获法院批准

  •   深圳市民梁先生于7月19日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送达的裁定书,法院批准了他的个人破产申请。这是我国境内第一宗裁定生效的个人破产案件。
      今年35岁的梁先生于2018年选择蓝牙耳机市场创业。由于没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他的银行债务越垒越高且无力全部偿还。截至破产申请提出之日,他的债务总额约75万元,而其仅有36120元存款、4719.9元住房公积金,每月固定工资收入约2万元,无房产、车辆等大宗财产。
      今年3月,梁先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个人破产申请,并表示愿意尽力还债,并提出了重整可行性计划。根据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梁先生三年内偿还借款本金,所有利息被免去。“个人破产制度给了‘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经济上‘重生’的机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说。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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