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综合

岚县:严厉打击秸秆焚烧等野外用火行为

  本报吕梁讯 春耕在即,秸秆禁烧工作也进入严控期。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空气环境质量,防止露天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连日来,岚县强化力量,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形成打击秸秆焚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该县县委政府第一时间专题部署,疏堵结合,一方面明确了政府买单、集中回购秸秆的办法措施,并通过县融媒体电视、广播等渠道,以及干部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进行宣传讲解,正面引导,反面教育,让老百姓充分知晓焚烧秸秆的严重后果,并鼓励支持农户和企业通过集中回购等方式对农作物秸秆进行综合利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压实各乡镇禁烧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强化各村、各组、各户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
  同时,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田间地头护林防火队伍作用,开展全天候、无死角、不间断巡查;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重点区域进行秸秆焚烧巡检,推动禁烧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切实织密防控网络,形成联动效应。该县纪检、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严厉打击,对因燃烧秸秆造成损失或引发火灾者严查重处,形成有效震慑。
  截至目前,该县现场发现并制止查处燃烧秸秆56起,现场训诫32人,罚款处罚14人,行政拘留6人,正在调查核实2案,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实现了控得住、防得牢,确保了环境指数正常。(梁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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