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立改废并举,经济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8月18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渊介绍,十年来,经济类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共计制定40件、修改24件、废止19件,对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适应国际能源发展趋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要求,及时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为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走出转型高质量发展新路提供有力保障。制定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鼓励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强人才支撑,优化创新环境,建设创新体系。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来投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探索通过立法把政策转化为法规,有效推动产业发展。制定了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促进我省醋业做大做强。出台了康养产业促进条例,推动我省康养产业合理布局、深度融合。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统计等方面的一批法规,以创新驱动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等法规中,一方面规定了对在工作中结合实际依法改革创新、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另一方面规定了容错机制,消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激发和保护他们改革创新、敢闯敢试、担当作为的激情和干劲。
本报记者张荣、王佳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