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6日讯(记者张剑雯)12月6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宋刚表示,近年来,省住建厅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逐步提高。“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66.5万立方米/日,总处理能力达到554.94万立方米/日,年负荷率达到71%,做到了“八分饱、有余量”。全省共有449个建制镇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占建制镇总数的82.1%。全省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整治完成,基本实现“长制久清”。
再生水利用水平稳步提升。黄河流域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1.4%,提前完成“十四五”末达到30%以上的规划目标。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断完善。我省共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100座,日处理能力3.64万吨,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22个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96%,提前完成国家“十四五”末达到65%的目标。
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效应显著。我省率先出台了《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了山西特色的海绵城市标准体系。长治、晋城2个市入选国家级海绵示范城市,太原市、洪洞县等9个市县被列为省级示范城市,带动全省海绵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