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扩大特色农业产业保险覆盖面,在种植业方面,将传统优势小杂粮、特色果蔬、特色中药材等逐步纳入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养殖业方面,将多样化畜牧业纳入省级农险保障体系;提高小农户农业保险投保率;拓宽服务领域,从保障单一风险向保障全产业链风险延展,提供全产业链保障服务;从定价、金融工具上,探索开展“农业保险+”体系,推进“农业保险+”模式。
优化创新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借鉴经验,优化流程,提升资金拨付效率;建立财政支持的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顶层设计上明确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制度安排,特别是明确农险中大灾风险的兜底问题;赔付中发挥财政在大灾基金主导作用,重点解决大灾后直保公司和农业再保险公司赔付不起风险。
加强完善农业保险基础配套建设。在政府层面搭建损失鉴定委员会、产量、价格发布平台;推动农业、财政、气象、发改等部门农业基础、灾害风险等数据共享机制,解决农业保险“查勘定损难”等顽疾,提升农险精准承保理赔;加强对保险主体实力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保险主体在人员、网络、车辆、技术、风险减量、应急资源等服务能力的建设标准。
本报记者张美丽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