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践悟

践行群众路线 探索治理新路

——关于“城市物业党建引领小区业主自治”的调查

  全省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动员暨培训会指出,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打通城乡治理“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我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太原市紧盯基层治理重点、难点和堵点,探索突破小区业委会“自治”瓶颈,创新治理路径,不断推进党建引领居民业委会规范化建设。
  迎泽区是太原市的中心城区,由于建区时间早,老旧小区较多。迎泽区委、区政府认真践行新时期群众路线,通过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推动组建业委会,成立业委会党支部,充分发挥驻地小区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解决了无物业小区管理难题,探索出一条城市物业党建引领小区业主自治的新路径。

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迎泽区委将组织推动成立业委会、提升业委会党建工作水平列入基层党建工作重要事项,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自治融入基层治理,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在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街镇党(工)委的指导下,从小区业委会筹备选举、候选人推荐到正式选举、后期备案,做好程序指导;社区党组织及时引导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积极参选业委会委员,推荐优秀党员参选;街镇、社区对选举工作全程监督,保证业委会工作始终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二是坚持主动作为。将党的组织工作有效覆盖到小区业委会,把业委会建设成党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通过加强日常党的知识培训学习和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经常性掌握业委会党支部中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困难,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三是坚持“三治”融合。以自治强活力,聚焦解决无物业小区管理难题,充分调动广大业主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法治强保障,各业委会在党组织的引导下,健全规章制度,发挥法律和制度的刚性约束效果;以德治强教化,在试点小区分别成立协商民主议事会,为小区居民提供文明宣传、法律普及、卫生健康等一系列服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枣园小区位于太原火车站西部、迎泽大街南侧桥东街中段,住户多为铁路系统干部职工。在社区党组织指导帮助下建立了业主委员会和党支部,小区管理逐步规范,群众满意度日渐提升,被桥东街道和迎泽区选树为抓党建促基层治理的典型。专项行动以来,小区又细划了3个微网格,确立了10名党员中心户,进一步加强党建阵地建设,筑牢基层党建根基。

加强制度建设是保证

  迎泽区抓党建促社区治理紧紧扭住了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发挥治理优势。
  枣园小区业委会党支部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帮助业委会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坚持例会制度。业委会党支部每月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小结并布置下月的工作计划;每次会议邀请社区党委成员列席会议,当场布置、协调、解决问题;由社区党委召集,定期召开“3+X”(社区“大党委”+网格党支部+业委会党支部+X个驻地单位)党建协调委员会议,传达布置街道党工委要求,听取业主的呼声,讨论小区重要事项,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使小区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业主生活质量持续提高。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在党支部的督促指导下,小区业委会先后出台了《存车棚管理办法》《公共区域管理办法》《规范机动车管理的办法》,在小区公告栏、微信群中广泛宣传,争取更多群众在了解掌握的基础上加以认同,切实提高小区治理效能。三是深化议事制度。出台《枣园小区协商议事制度》,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召集业主开展协商,做到小区的事情业主自己管,小区的问题住户一起商量来解决。

践行群众路线是根本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践行群众路线,就要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主张转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迎泽区注重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有序组织群众参与小区管理和基层治理。
  枣园小区业委会党支部注重发挥居民的“主人翁”精神,通过上门走访、面对面沟通,多渠道、多形式征集居民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充分发挥群众的自治作用。一是广泛凝聚群众共识。针对部分居民意见不统一的问题,业委会党支部成员多次深入到居民家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使其理解、支持进而积极参与到小区建设管理工作中。二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小区业委会组织选拔熟悉工程的住户代表参与和物业公司的对接,参与项目审查、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避免出现违规、超预算和不符合合同约定等问题;同时,严格选配保洁、维修监督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解决基础设施维修清洁问题。三是壮大志愿服务力量。业委会党支部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组织80余名居民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利用周末开展小区卫生清理大扫除,形成“小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2-08-01期

  • 第2022-07-31期

  • 第2022-07-30期

  • 第2022-07-29期

  • 第2022-07-28期

  • 第2022-07-27期

  • 第2022-07-26期

  • 第2022-07-25期

  • 第2022-07-24期

  • 第2022-07-23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