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评论

宜居住宅有了标准 保障“住好房”

  建筑层数不应大于18层、停车位按每户1.2辆设置……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宜居住宅建设标准》日前发布,从项目选址、小区规划、室外环境营造、建筑单体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出我省宜居住宅建设品质相关标准要求。
  安居才能乐业。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省城镇住房事业取得了巨大发展成绩,住房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居民家庭居住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宜居是更高品质的民生需求。实现了“有房住”之后,人们更加关注能否“住好房”,期盼拥有更舒适安全的居住条件、更便捷的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更优美宜人的城乡环境。当前,房地产市场已从解决“有没有”转向解决“好不好”的发展阶段。住宅建筑产品消费需求从满足数量型转向追求质量型,亟待进一步提高住宅的健康、安全和宜居性能,打造住房安全、设施完善、环境整洁、服务优化的完整居住社区,努力提升广大群众居住条件。
  期待我省宜居住宅建设“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充分发挥高质量标准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发展新理念的“新一代好房子”标准水平,从而促进全省人民从“安居”迈向“宜居”的愿景得以更好、更快地实现。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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