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抓基层,把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摆在首位。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处于领导核心的地位,发挥着凝聚民心、发动群众、引领发展的作用。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是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的乡村治理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坚强领导。只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才能把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农村居民走好乡村振兴之路。一要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是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关键。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通过干部培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水平,从中择优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中施展才华。二要学习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融合现代法治理念,面向实际问题,推动源头治理,落实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村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三要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考核。建立符合农村工作实际的乡村治理考核体系,建好建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人民情怀深厚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更好地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
强基础,时刻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制约我国现代化目标实现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只有从我国的国情和乡村治理实际出发,时刻关注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要加大对农村产业振兴扶持力度。紧紧牵住产业振兴这个乡村振兴的“牛鼻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确权改革,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为农村产业发展打开发展空间;加大“城市反哺农村”的力度,引导资金和技术流向农村,积极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统筹利用好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加强乡村产业顶层规划与统筹布局引导,实现农村“产业连片、项目成链”,让农村集体经济“壮起来”。二要多措并举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在政策引导、低息贷款、技术培训、办事流程、法律咨询等方面给农户提供支持,开通“绿色通道”;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吸引“农创客”回乡创业,大力发展现代化、规模化、特色化农业,提升农产品科技含量与附加值,让农民群众腰包“鼓起来”。三要算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经济账。聚焦转型发展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同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广大乡村山更绿、水更清,更美丽宜居,不仅能够极大地提高农民群众生活幸福感,也可通过农村观光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项目获得更多生态收益,让农村经济全面“活起来”。
固基本,构筑多元共治乡村治理格局。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构建和完善以政府、社会组织、村民等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是乡村有效治理之本。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就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满足广大村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角度,推动“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治的乡村治理之路。一要健全多元治理的社会治理制度。确立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村民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各种形式提高村民主动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使农村居民依法依规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决策,让村民在乡村治理中有更多的参与感,获得更多的自主权。二要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乡村治理。落实组织提升、队伍选拔、教育管理、民主协商、激励保障等五项机制,广纳各类型人才,培育“新乡贤”、吸引“凤还巢”,为乡村治理提供优质的人才储备;支持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三要提高数字赋能乡村治理能力。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加大村务信息发布与公开力度,运用数字化便捷手段确保村民的知情权、畅通村民反映诉求和议事协商的渠道,提高村民参与度,持续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者:太原理工大学软件学院 李思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