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收入是关键。联农带农助力产业升级,带动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注重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让农民挑上‘金扁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地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村沉睡的资产活起来、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增收的渠道多起来。
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关键所在,是建立稳定有效利益联结机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实践中,各地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公司+村集体+农户”等联结方式,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良好格局,让农民获得了更多增值收益和就业机会。同时也发现,不少农民“社员”意识、“合作”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组织联结作用还不够充分、组织化程度还有待提高。
如何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机制保障?
健全主体培育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联农带农的重要主体,其生命周期长短和实力强弱直接影响联农带农的持久性。一方面要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加工流通延链、科技创新补链、要素聚集壮链以及业态创新优链,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一方面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整合盘活农村各项资源要素,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户稳定收益的基础。同时,要支持各地围绕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农业要实现产业化经营,关键在于破解各经营主体之间联结不紧密的问题。要积极推行经营主体直接带动农户发展生产的利益联结模式,引导支持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发挥要素市场作用,使各类资源转化为多元化资产,完善产业链价值创造与利益分配方式。要鼓励因地制宜合理选择联农带农方式,确保农民能获利、多得利。
强化约束激励机制。利益联结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够高,这是联农带农中常见的问题。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成为“命运共同体”,落实落细以约束利益主体、维护合作关系的制度性安排十分必要。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要鼓励各地制定联农带农标准和操作流程,把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等扶持政策与企业带动农户增收的实际效果挂钩,推动联农带农机制良性循环。
联农带农,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产业链节点上的主体,深度参与产业发展,共享产业振兴成果。
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