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琪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以下简称“四链”)融合,就是要在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共同作用下,通过“四链”之间的彼此牵引、互为支撑、深度融合,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水平的整体提升,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近年来,山西围绕打造国内氢能产业高地,统筹推进“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条发展,在制氢、用氢两端取得优势。但也存在产运储用等产业链关键技术突破缓慢,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运营成本高、竞争优势小,加氢市场需求不足等短板。面对能源系统的革命性重塑,氢能作为二次能源,具有来源多样、终端零排、用途广泛等优势,在世界能源舞台上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氢能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意义重大。山西应立足氢源富集和应用场景丰富优势,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高效融合发展体系,有序开展示范项目,推动全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产业链为主线,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树立“一盘棋”思维,紧盯市场需求和国家发展导向,充分运用“链长”工作机制,落实“链主”“链核”企业责任,适时调整产业布局策略、升级技术标准与安全规范,促进氢能产业链均衡有序发展。在上游推进减碳降本,逐步实现低碳化、低成本化和制氢技术多元化;有序开发利用绿氢,谋划再生电力制氢的“电氢”耦合路径,逐步摆脱“化氢”传统路径,推动氢能与其他可再生能源的互补利用。在中游充分考虑集中式和分布式制氢用氢需求、规模化和分散化储氢能力、中短距离和长距离输氢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储、输、加等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氢能应用的便利性;加大对压缩机、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膜电极、双极板等氢能设备及零部件的生产配套,加氢机、加氢枪、控制阀组等加注设备研制,为氢能储运环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下游积极探索交通配套、热电联供等应用技术,拓展氢能在交通、工业、化工、建筑等领域的应用,推动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同时,结合开展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申报工作,依托氢能产业链“链主”“链核”企业,优先补链,择优择强,认定并支持一批氢能产业集群。
以创新链为抓手,激活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已经成为破解氢能产业链难点、堵点的重要方式。当前,山西应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扩大氢能研发投入、聚集创新资源等方面全面部署,提高企业创新发展质效,推动产业发展壮大。一是推行“链主企业联合出资挂榜”制度,由我省氢能产业“链主”企业和省、市两级政府共同出资,在全国范围内挂榜,联合组织出题、选帅、验榜到应用推广等环节。鼓励“链主”企业带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和我省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科技攻关、技术标准研制和成果产业化联动机制,打通“研发-标准化-产业化”链条,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支持“链主”企业上云建设虚拟实验室,并将云端研发的网络资源免费或以低成本向氢能企业开放共享。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氢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科研机构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向全社会开放共享。三是支持“链主”“链核”“链上”企业,加强与国内外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技术交流、创新合作,特别是围绕“京津研发、山西转化”,强化与京津冀的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带动我省氢能产业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
以人才链、资金链为支撑,推动产业链稳定、高效运转
发展氢能产业,离不开产业链与人才链、资金链的无缝对接。人才是第一资源,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同样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支撑。资金深度融入产业链的全流程,是保障产业链正常运转的“血脉”。在人才链方面,围绕氢能产业链及“链主”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定期公布紧缺产业人才目录,制定招才引智方案,向引进的核心技术攻关团队、科技领军人才、产业创新人才等提供经费支持,并允许企业将引进紧缺人才时支出的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支持中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中科院山西煤化所等科研院所与“链主”“链上”企业设立氢能产学研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基地;引导“链主”“链上”企业设立创新岗、产业顾问、首席专家等岗位,吸引教育和科研人才兼职,对引进外省“两院”院士、设立专家科研工作站等的民营企业视情况给予经费等支持。在资金链方面,建立氢能产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协调对接体系,筛选形成覆盖氢能全产业链各环节,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产业链企业名单,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等工具,为产业链“舒筋活血”。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氢能产业仍处于政策引导局部示范的导入期,促进“四链”深度融合,还应有效发挥政府作用,为产业发展起到政策调控、产业引导、金融服务和市场规范等作用。一是精准把握市场消纳能力,落实配套政策。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绿氢项目谋划、制氢加氢一体站可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标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等方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健全我省氢能产业政策体系,促进产业链稳定有序发展。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鼓励各市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化氢能产业区域布局,形成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各市应遵循“四全工作法”对列入国家政策规划或承担重大任务的氢能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不断提升项目建设质效。鼓励在项目审批、安全监管、能源电力、人才引进、补贴制定等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探索,如在可再生资源条件优越地区开发电氢一体化项目、鼓励氢能车辆在生产企业优先排队装卸、减免氢能车辆过路费用、推广氢能共享单车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加强政策宣讲、指导服务,狠抓氢能主体培育。鼓励省属国企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结合自身转型发展需要,聚焦氢能产业链中间薄弱环节,积极承担氢能产业补链强链责任,努力形成省属国企与民营企业互补优势、互利共赢良好局面。加强本省氢能企业同央企、氢能产业头部企业合作,谋划布局一批可再生能源制绿氢、风光氢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重点建设项目,推动我省氢能产业做大做强。以氢能在交通、工业等领域的示范应用为牵引,加快培育引进一批氢能产业制造业龙头企业。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全方位用好创新激励政策,培育一批氢能产业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者单位:山西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本文系2023年度科技战略研究专项“基于产业链的山西省氢能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30403140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