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占文
文化主体性既是一个国家获得自主性、展现创造性的精神支柱,也是一个民族赓续文化传承、实现自立自强的思想源泉。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明辨出守正固本、开放包容与明体达用的文化义理,为加强新时代文化建设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提供根本遵循,为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进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文化主体性是一个国家区别于其他国家进而获得发展自主性、创造性的精神标识和动力引擎,是一个民族世代相续、自立自强的价值源泉和思想灵魂,是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的根本依托,是形塑文化向心力、彰显文化影响力、更新文化生命力、提升文化持久力的根本轴心。根据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文化不仅在形态上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上的反映,而且文化自身还具有区别于经济和政治的独特属性,即文化自性、文化他性和文化间性。坚守中华文化主体性,就是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明辨出守正固本、开放包容与明体达用的文化义理,在文化强国建设新的实践中日益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文化所具有的独特“自我”的文化属性
文化自性关键在“自”,这是一种文化所具有的独特“自我”的文化属性。文化自性是一种文化既能标识自身又能区别于他文化的本质规定性,是在历史的长期发展中依据某些核心价值逐步沉淀成为具有基因性质的存在,是一种文化传统“是其所是”和“非他所是”的根性因素。文化自性既表现为文化自成性,还表现为文化传承性。文化传统在本质上都是原创性的,因此,每一个族群由自身的演化发展形成文化传统就是文化自成性。同时,每一种文化传统还必须在具体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进行代际传递和丰富扩展,实现文化传承。
承认文化自性,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肯定自身文化价值和独特魅力的基本立场,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那就是凸显主体,强调文化的主体性。文化主体性既是一个国家获得自主性、展现创造性的精神支柱,也是一个民族赓续文化传承、实现自立自强的思想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自信就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文化自信就有了根本依托,中国共产党就有了引领时代的强大文化力量,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就有了国家认同的坚实文化基础,中华文明就有了不同于世界其他文明的鲜明文化特性。中华文化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的;是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就意味着,中华文化主体性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象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呈现在文化主体对文化客体的能动性实践中。对于中华民族来说,坚守文化自性说到底就是坚守中华文化主体性,根本方法是坚持守正创新。所谓守正,守的是马克思主义的“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所谓创新,创的是新思想、新理论、新价值、新话语、新方法和新知识。文化发展不是简单地传承、借鉴已有文明成果,而是在传承、借鉴的基础上,经过文化创造形成新的文化生命体。文化主体性强调文化发展的创造性,是在自觉意识、自主立场的基础上实现独立创造,通过独立创造实现文化发展和超越,强调优秀传统价值观的现代转化,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中推进中华文明推陈出新、革故鼎新。
文化因相对性存在而表现出来的“他性”
文化他性关键在“他”,这是不同文化因相对性存在而表现出来的文化属性。任何一种文化,兼有“文化自性”和“文化他性”,就自身而言具有“文化自性”,相对于他者而言就体现“文化他性”。因此,在相对性的文化关系中,一种文化既可以通过“我是谁”来界定自身,也可以通过“我不是谁”与他文化类型相区别。比如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就自身而言都是“自文化”,各自都具有“文化自性”,但从二者的相互关系来说,立足于中国文化,西方文化就是他文化,具有文化他性;反之,中国文化相对于西方文化就是他文化,因而具有文化他性。事实上,对文化他性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自我”的方式对异质文化进行理解的一种延伸。
承认文化他性,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承认文化独立性、肯定不同文化具有平等权利的基本立场,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那就是尊重平等,强调文化的多样性。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从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的价值、前提和动力三个方面,深入阐述了“文明是多彩的、文明是平等的、文明是包容的”的观点。人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和发展了多姿多彩的文明,不论是中华文明,还是世界上存在的其他文明,都是人类文明创造的成果。各种人类文明在价值上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优劣之分。人类创造的各种文明都是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每一种文明都是独特的。以什么样的文明观对待不同文明,事关人类社会进步,事关世界和平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场合,一再强调尊重不同文明平等对话,强调文化多样性以及促进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显示出文化中国和文明中华尊重文化独立性、反对文化霸权的非凡气度和倡导文化多样性的责任担当。坚守中华文化主体性,是要在自我与他者的美美与共中互鉴互通。一方面,文化自我以真诚沟通的心态走进文化他者。另一方面,文化他者以平等交流的姿态携手与己并肩的文化自我。
两种文化因相互性存在而表现出来的“间性”
文化间性关键在“间”,这是两种文化因相互性存在而表现出来的文化属性。“文化间性”不仅承认文化自性和文化他性,还承认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性存在。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3届大会通过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将“文化间性”定义为“不同文化的存在与平等互动,以及通过对话和相互尊重产生共同文化表现形式的可能性”。可见,文化间性表达的是不同文化之间彼此承认并相互尊重、交流对话的存在状态,它以承认差异和尊重他者为前提条件,以平等对话为根本途径,以双向沟通为价值旨归。因此,文化间性在本质上是一种相互间的关联性思维,不但承认自文化的独特性、独立性和主体性,也承认他文化的独特性、独立性和主体性,更重要的是倡导不同文化间的平等对话。
承认文化间性,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承认文化的差异性、肯定不同文化交流互鉴的基本立场,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那就是提倡对话,强调文化的交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文明都扎根于自己的生存土壤,凝聚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非凡智慧和精神追求,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我们应该秉持平等和尊重,摒弃傲慢和偏见,加深对自身文明和其他文明差异性的认知,推动不同文明交流对话、和谐共生。所谓“中西之争”,实质上是一种文化所秉持的对待“文化他性”和“文化间性”问题的基本立场和态度问题。破解之道在于,在立足“文化自性”与“文化他性”之上的“文化间性”的逻辑理路中,以摒弃偏见为前提,以平等对话为方式,以兼容并蓄为取向,以博采众长为旨归,遵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认知逻辑以及“和而不同”的价值追求,在“文化自性”与“文化他性”融贯的“文化间性”中书写“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文化命运共同体。
中国秉承“胸怀天下”的宽广视角以及“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全新定位,承认文化自性,凸显主体,强调文化的主体性;承认文化他性,尊重平等,强调文化的多样性;承认文化间性,提倡对话,强调文化的交流性。唯有如此,才能为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进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作者单位: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