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新招录消防救援人员在参加封闭式入职培训至正式授衔的阶段,其法律身份与职业权益保障路径尚未明确,相关权益保障面临不确定性。
李润建议:出台省级指导文件,明确统一身份认定,明确新招录消防救援人员自按通知报到并参加统一入职培训之日起,即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立管理关系,其参加培训活动视同履行职责的组成部分;明确保障标准,明确此期间因训练等导致的伤亡,其保障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本省相关规定执行。建立省级消防救援人员职业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政策统筹与督导、复杂个案协调以及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动,实现从事后补救向事前事中保障转变,构建全链条保障工作格局。以制度创新提升专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培训期权益保障,为巩固我省消防安全持续向好的局面提供坚实的人才制度保障。
刘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