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直通全国两会·山西

【代表委员手记】

建设区域性文物库房 切实守护文物安全

  作为一名从事文物研究保护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我始终认为,文物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遗产。履职这些年,守护文物安全、推动文物合理利用,助力传承中华文脉、建设文化强省,一直是我心中沉甸甸的责任与使命。
  我一直关注着国家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展。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国家文物局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提出支持建设20处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2023年,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管理的通知》,为库房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规范遵循。
  山西是文物大省,文物资源富集,这既是荣耀,也意味着艰巨的保护任务。截至2024年1月,全省登记可移动文物达320余万件,其中珍贵文物76124件,文物存量位居全国前列。但我在长期调研中了解到,与之不相匹配的是,全省22座备案博物馆的文物库房总面积仅12.65万平方米,平均每家博物馆库房面积不足600平方米,难以满足庞大文物存量及持续新增文物的保存需求,文物保管压力日益凸显。
  我在基层走访时真切地感受到,县级及以下文博单位的文物库房问题尤为突出。不少库房设施陈旧、标准偏低,恒温恒湿调控、安防消防、虫霉防治等关键条件,大多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大量文物长期面临温度湿度波动、有害生物侵蚀等安全风险。倘若要求每个县区都独立建设高标准文物库房,不仅会造成财政资金重复投入,加重地方财政负担,再加上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即便库房建成,也难以实现专业化保管与规范化管理,无法从根本上破解基层文物保护难题。
  经过调研了解,我发现上海周浦文物库房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今年全国两会,结合山西基层文物保护的实际情况,我提出了关于建设区域性文物库房的建议。在建设与运营中,坚持文物所有权与保管权分离原则,明确入藏文物所有权归属原收藏单位,通过签订规范保管协议,交由专业机构履行保管职责,建立统一的藏品登记、出入库管理机制,真正实现“集约保管、专业运营、数字赋能、共享利用”。可优先选择太原、大同、运城等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城市开展试点,成熟后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切实提升基层文物保护整体水平,让三晋大地的珍贵文物得到妥善保护,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全国人大代表杭侃
本报记者闫书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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