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4日22时许,韩某与女友正在某饭店吃饭,浪漫的约会被突如其来的一通电话彻底打破,女友前男友张某打电话向女友寒暄,这让韩某心里很不舒服,于是接过电话与对方争执了起来,挂断电话后,女友的前男友张某竟然二话不说找了过来,随后双方发生了口角,韩某用随身携带的黑色折叠刀朝张某腹部捅了一刀,造成张某腹部受伤,送山大一院急诊就诊。
1月31日,经司法鉴定,张某腹部的损伤构成轻微伤。2月25日,公安机关对韩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3月17日,张某诉至杏花岭法院,要求韩某支付其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000余元。
案件分流至冯建军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韩某应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张某要求韩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诉讼请求的合理部分,应予以支持。最终,韩某与张某在其各自家人的陪伴下,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韩某一次性支付了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8000元,张某当即撤回了对韩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