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法治天地

假离婚 真获刑

  2022年1月,被告人小帅(化名)购买了太原市某处小区房产。在办理房屋贷款的过程中,小帅发现自己妻子小美(化名)的个人征信不好,影响银行购房贷款,于是他想到了通过“假离婚”的方式骗取银行的购房贷款。小帅通过微信将制作假证人员小东(化名)添加为好友,并将本人居民户口簿照片、结婚证照片等信息发给对方,转账400元购买了一本伪造的离婚证和一本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小帅用这些证件在某银行办理房屋贷款人民币53万元。2022年5月,银行贷款开始发放。
  不久,公安机关抓获制作假证的小东,通过排查其微信交易记录,确定了小东与小帅的交易事实,并于2022年9月将被告人小帅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小帅向银行归还了全部贷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小帅购买伪造的离婚证、居民户口簿,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小帅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小帅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法院经过审理,被告人小帅为办理贷款,通过他人伪造离婚证、居民户口簿,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小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太原万柏林检察院委托被告人小帅经常居住地社区矫正管理机构调查评估,评估意见为适用社区矫正。
  依法判决被告人小帅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为获得购买首套房资格,不少人都打起了“假离婚”的主意,有的人办真证“假离婚”套取银行贷款,殊不知这是一种骗贷行为,在此基础上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银行发现后不仅可以撤销合同,还可以要求夫妻二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已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有一方不愿复婚的,婚姻关系无法恢复。稍有不慎,就会有“人财两空”的风险。

本报记者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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