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升亮 通讯员孔超)6月30日,晋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晋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晋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7月30日,试点政策正式落地实施。
四大原则、八项利好,构建完善制度体系。方案坚持普惠扩面、互助互惠、公平公正和风险可控四大原则;突出了进出灵活、缴存灵活、转换灵活、提取灵活、明确存贷挂钩、利息补贴、人才补贴和税收优惠等八项利好优惠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再受到户籍限制,降低了进入门槛;缴存额和缴存方式自由选择;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和单位缴存职工账户灵活转换、互认互通、无缝对接;提取不受用途、频率、额度限制,可随时提取;参与试点政策即可享受利息补贴,高校毕业生享受缴存补贴。在使用公积金方面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缴存职工相关规定基本一致,且实现了全程网办,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多措并举、多方联动,扎实推动政策落地。在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地的过程中,晋城公积金中心一方面强化业务、优化服务,一方面通过现场宣传、电视报纸报道、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个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同时,晋城公积金中心探索“金银合作”新思路,充分利用银行网点阵地优势,政银携手开展了政策宣传活动。
截至10月底,晋城公积金中心为5024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开户。下一步,晋城公积金中心将秉持“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的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持续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让更多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为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提供晋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