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治天地

太原中院开展“校园法庭‘未’你而来”主题庭审观摩研讨活动

  本报讯(记者章大军)4月1日,太原中院在太原市志达中学校开展“校园法庭‘未’你而来”主题庭审观摩及研讨活动。
  来自省高院、共青团山西省委员会、太原中院、“晋青法学+”山西青年志愿服务队、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局、小店区100余所学校的代表以及太原市志达中学师生等400余人旁听庭审,参加活动。
  上午9时,“校园法庭”准时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同住宿舍,因琐事发生纠纷,致人轻伤。控辩各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了激烈的指控辩论。
  旁听人员对此次庭审反响强烈。庭审刚刚结束,志达中学的同学就向主审法官提出了心中的疑问。还有多名学生表达自己对案件的看法,认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认罪、悔罪,争取改过自新的机会。主审法官王亮与出庭检察员王文胜一一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随后,王亮法官结合庭审,就未成年人安全教育、预防校园欺凌等为同学们进行了宣讲。“学法课堂”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表达了参与“校园法庭”活动的感受。
  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康代表活动组织者表示,“校园法庭”通过真实案例让同学们沉浸式、零距离感受庭审,宣讲法律,下一步将进入更多的中小学校,让“校园法庭”成为太原市少年审判和司法保护工作的一张名片。
  共青团山西省委员会副书记米小兵指出,共青团将一如既往地把青少年群众活动组织好、引领好,通过山西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热线“倾听青少年声音,维护青少年权益”,将与“晋青法学+”山西青年志愿服务队共同为预防青少年欺凌提供有力支持。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强调,太原中院少年法庭庭审进校园活动务实、有效,拓宽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思路,值得借鉴。省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设置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院领导及少审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希望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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