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6月19日,朔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长一声令下,7辆警车疾驰而去,三个小组25名执行人员分赴各地,朔州两级法院“三晋执行利剑-夏季风暴”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正式打响。
指挥中心现场,朔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虎荣,党组成员、副院长贾新耐,执行局长李喜斌以及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指挥长不时发出指令,三个战队执行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大同某煤矿在朔州市共涉执行案件15起,涉案标的1.08亿元。进入执行程序后,与申请执行人均达成和解并约定长期履行。但履行1200万元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剩余执行款。在反复沟通敦促无果后,市中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赶赴被执行人驻地,对其所有的3万吨原煤进行查封,要求限期履行,否则将依法对所查封原煤进行强制拍卖。
朔州某房地产公司系朔州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困难,该公司10起涉执案件无法如期支付执行款,涉案金额高达1.8亿元。执行二组在副局长郭晓莉带领下深入房地产公司的上级集团公司了解情况,在与集团公司、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充分沟通、反复研判后形成还款计划。在执行人员和被执行人的努力下,8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已认可还款计划,其余2个案件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据悉,还款计划达成后,该房产公司先期还款压力减轻,债权债务整合之后,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困境将得到大幅改善,进入良性运作的新阶段,长期停工的项目将重新盘活,房产公司、各方债务人特别是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将进一步得到保障。一步棋激活整个棋局,此次集中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坚强助力。
在执行某集团公司与山西某煤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朔州中院执行干警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涉案4700余万元的执行款分期履行,每月支付200万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仅支付700万元,剩余4000万元拒不履行。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市中院执行干警对该煤业公司所有的1万吨原煤进行查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被执行人涉国有企业,朔州中院执行局因案因企制宜,执行干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不同案件、不同被执行人,及时分析研判,合理调整执行方案,对于长期拒不履行、无正当理由怠于还款的被执行人加大惩戒力度,雷霆出击、坚决打击制裁。对于积极筹款、努力解决债务困境的企业灵活采用强制执行措施,慎用各类失信、限高、冻结等强制手段,帮助被执行企业打通重点关窍、全力恢复生产,以点带面激发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