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6月14日下午,执行法官从绛县办案归来就接到了立案庭送来的诉前保全申请。考虑到情况紧急,执行法官在与法警大队、行政部门迅速对接后,便第一时间驱车前往车辆存放现场。
据悉,被申请人席某、韩某在运城市从事二手车销售业务,申请人李某将自己购买的车辆存放在被申请人处寄售。被申请人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申请人寄售的十四辆车被案外人扣留,部分车辆遭到拆车损毁。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申请人李某遂申请法院诉前保全,请求扣押涉案车辆。
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车辆存放现场进行查看,与被申请人确定车辆信息,并对车辆逐一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由于涉案车辆数量多,工作量大,干警们顾不上吃晚饭,一直工作到第二天凌晨才将全部车辆安全扣押至指定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