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忻州定襄的一个村子里,一场因一句脏话引发的一连串官司,成为了全村人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
老张(化名)和小王(化名)都是定襄县某村人,二人耕地相邻却时常因土地亩数产生不快。2023年6月,又一次因耕地发生矛盾后,司法局工作人员与该村村长前往双方争议的土地进行测量。测量过程中,老张朝小王说:“择待要别你两个‘bi dou’。”(方言,意思是真想抽你两个耳光)在场人员听到后及时制止了老张,老张便再未谩骂。
经测量,双方耕地亩数并未相互侵害,小王对该测量结果持反对意见。事后,小王以自己名誉权受到损害为由将老张告上法庭,要求老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6000元。
定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张谩骂小王的行为,在相对范围内给小王的名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此,老张应向小王赔礼道歉。老张的谩骂行为并未给小王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故其赔偿损失6000元之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判后,小王以该判决处罚太轻为由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忻州中院经审理认为,老张对小王名誉造成的影响仅限于参与测量的在场人员,在小王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老张的行为对其精神损害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一审判决符合本案实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本案中,老张和小王因耕地纠纷发生矛盾,进而争吵,老张用侮辱性的词语当众对小王进行辱骂,给小王造成心理负担,导致名誉受损。法院在判决中责令老张停止对小王的名誉侵权行为,并向其赔礼道歉,在恢复小王受损名誉,安慰其受损精神的同时,让大家认识到,一些日常生活中不以为然的错误行为也会受到法律惩戒,有利于引领尊老爱幼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本报记者章大军